幼年被抛弃长大后有赡养义务吗-刘杰律师|法行宝
2025-07-09 婚姻家庭

被抛弃的子女在成年后,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意味着,一旦被收养,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法律关系即告解除,包括赡养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此条款的前提是父母履行了抚养义务,对于被抛弃的子女,其父母并未履行抚养义务,因此该条款不适用。

二. 逻辑分析

  1. 赡养义务的前提:赡养义务通常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对于被抛弃的子女,其亲生父母并未承担这一责任,因此从法律上讲,子女没有赡养这些父母的义务。

  2. 收养关系的法律效果:如果被抛弃的子女被他人收养,那么他们与养父母之间将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而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则因收养而消除。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被抛弃的子女在成年后,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赡养义务的前提和收养关系的法律效果所得出的结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