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弃的子女长大后对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陈美玲律师|法行宝
2025-02-14 婚姻家庭

被遗弃的子女长大后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一. 分析依据:

  1. 收养关系的法律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意味着,一旦被遗弃的子女被他人收养,其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
  2. 赡养义务的产生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这一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间的抚养与赡养的相互性,即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履行了抚养义务,子女在成年后有义务赡养父母。然而,在被遗弃的情况下,亲生父母并未履行抚养义务。

二. 结论推导:

  • 既然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那么被遗弃后被收养的子女在法律上就不再对亲生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 同时,由于亲生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未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在成年后也无需基于抚养与赡养的相互性去赡养亲生父母。

综上所述,被遗弃的子女长大后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这一结论是基于收养关系的法律效果以及赡养义务的产生基础所得出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