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副总,老板不给权限且安排他人竞争,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权限问题
合同约定:首先,您需要查看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中,是否明确规定了您的职位、职责以及相应的权限。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您作为副总的权限,而公司未按照约定提供,那么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公司法规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如果公司老板未按照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您应有的权限,您有权要求公司纠正。
二. 竞争问题
不正当竞争:如果公司老板安排其他人与您进行不正当竞争,如恶意抢夺客户资源、破坏您的工作成果等,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司高层反映情况,并要求公司采取措施制止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劳动权益保护: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等。如果公司老板通过安排竞争者的方式,意图降低您的劳动报酬或工作条件,那么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三. 解决方案
沟通协商:首先,我建议您与公司老板进行坦诚的沟通,表达您的诉求和不满,寻求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法律途径: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例如,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合同约定,给予您应有的权限,并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的观点:作为公司副总,您应当享有合同约定的权限和地位。如果公司老板未按照约定给予您权限,并安排他人与您竞争,那么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我建议您先尝试与公司老板进行沟通协商,如果无法解决问题,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