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逃逸。在停车场虽然下车查看了但没发现划痕,然后开车走了的情况,一般不被视为交通肇事逃逸。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通常,这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关键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和“逃离交通事故现场”。
在你的情况中,你已经在停车场下车查看了,只是由于某些原因(比如划痕不明显、光线问题、视角盲区等)没有发现划痕。这说明你并没有主观上想要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也没有实际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你的这种行为并不符合“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
当然,如果你在后续得知自己车辆造成了他人车辆划痕后,仍然选择不承担责任、不配合处理,那就可能涉及到其他法律问题了,比如逃避赔偿责任等。但就目前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并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总之,你在停车场下车查看后没发现划痕并开车离开,并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但如果你后续发现自己确实造成了他人损失,还是应该积极承担责任,配合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