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案件开庭时双方当事人称呼什么-雷银枝律师|法行宝
2025-03-02 劳动纠纷

在仲裁案件开庭时,双方当事人通常被称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一. 称呼说明

  1. 申请人:在仲裁程序中,主动提起仲裁申请的一方当事人被称为“申请人”。这相当于诉讼程序中的“原告”。
  2.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指仲裁申请中被指名,需要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进行答辩和应对的一方当事人。这相当于诉讼程序中的“被告”。

二. 开庭流程相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委员会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并确保双方都有机会出庭陈述自己的主张和证据。
  • 在开庭过程中,申请人需要陈述其仲裁请求和事实依据,而被申请人则需要对申请人的请求进行答辩,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三. 实例说明

  • 例如,在一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员工认为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因此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在这个案例中,员工就是“申请人”,而公司则是“被申请人”。

综上所述,仲裁案件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分别被称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这一称呼与诉讼程序中的“原告”和“被告”相似,反映了双方在仲裁程序中的不同角色和地位。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