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兄弟姐妹每人可以按照最高3000可以报吗-刘经纬律师|法行宝
2025-02-27 婚姻家庭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不能每人按照最高3000元报送。具体分析如下:

一. 扣除额度与分摊方式

  1. 扣除额度: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每月3000元。但这3000元并非每个非独生子女都可以单独享受,而是需要由所有兄弟姐妹共同分摊。
  2. 分摊方式:兄弟姐妹之间可以选择均摊、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的方式。均摊即平均分配;约定分摊需协商确定各自分摊的额度;指定分摊则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额度。无论哪种方式,每人分摊的额度都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二. 注意事项

  • 若选择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保持分摊方式和额度不变。
  • 扣除的前提是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且纳税人与被赡养人之间存在法定的赡养关系。

三. 实例说明

  • 假设有两个非独生子女共同赡养一位老人,他们可以选择每人每月扣除1500元,或者根据约定或指定分摊不同的额度,但两人的总扣除额度不能超过每月3000元。

综上所述,非独生子女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不能每人按照最高3000元报送,而是需要按照规定的分摊方式和额度进行扣除。我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分摊方式,并确保分摊额度合规,以充分保障自身的税收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