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九条的原文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在广告中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无法向广告主追究民事责任的;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
- 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承担民事责任的。
该条款详细列举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广告活动中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情形,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