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疾病死亡 怎样开死亡证明-石进学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交通事故

您好,关于突发疾病死亡如何开具死亡证明的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以下详细解答:

首先,如果死亡发生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或者是在前往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途中(包括120出车或出诊医生到现场确认已死亡的情况),以及新生儿死亡(含活产随即死亡),那么应由负责救治或接诊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死亡证明。

在签发死亡证明时,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安部门必须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私自涂改。死亡证明共四联,其中:

  • 第一联是原始凭证,由出具单位随病案保存或按档案管理永久保存;
  • 第二联由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永久保存;
  • 第三联由死者家属保存,用于办理相关手续;
  • 第四联由民政部门收集保存,用于办理殡葬手续。

如果死者身份不详,或者死因涉及、疑似刑事案件,或者负责救治、接诊的医师对家属申报的死亡原因判定可疑、难以判断死因性质,那么应当报警通知公安机关办案单位或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调查:

  • 若排除非正常死亡,仍由负责救治或接诊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公安部门涉尸事(案)件调查表”签发死亡证明;
  • 若属于非正常死亡,则由公安机关办案单位或辖区公安派出所签发死亡证明。

最后,死者家属可以持死亡证明的第二、三、四联向公安机关申报户籍注销及签章手续,并凭第四联到殡仪馆办理尸体火化手续。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了解突发疾病死亡后如何开具死亡证明的相关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