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保险免责条款在保险生效后告知,该免责条款通常不有效。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当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做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因此,如果免责条款是在保险生效后才告知投保人的,那么该条款很可能因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而不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公平性原则:保险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生效后才告知免责条款,这显然违反了合同公平性原则,损害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投保人知情权: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有权了解保险合同的全部内容,包括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在保险生效后告知免责条款,剥夺了投保人的知情权,使得投保人无法在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的基础上做出是否投保的决定。
综上所述,货运车辆保险免责条款在保险生效后告知,该免责条款通常不有效。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具体问题或纠纷,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