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如果未约定借款期限,并且借款人涉嫌非吸刑事犯罪,保证人的保证期限的起算是一个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债权人与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然而,在本案中,由于主债务(即借款)没有约定具体的履行期限,因此保证期间的起算点需要依据其他因素来确定。
具体来说,如果债权人在某个时间点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给出了一个宽限期,那么保证期间将从这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这是因为,在宽限期届满之前,债务人仍有履行债务的机会,而保证人则在此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则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涉嫌非吸刑事犯罪,这可能会影响主债务的有效性以及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可能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来确定自己的保证责任和义务。
综上所述,对于未约定借款期限的民间借贷案件,保证人的保证期限将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同时,如果借款人涉嫌刑事犯罪,保证人应密切关注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的变化,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