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律?经两年多调查无犯罪事实无罪不解除监控不撤案合不合理-徐常奇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经过两年多调查无犯罪事实,不解除监控不撤案是不合理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无犯罪事实应撤案

  1.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分析说明:在本案中,经过两年多的调查,未发现犯罪事实,即属于“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依法应当撤销案件。

二. 监控措施的解除

  1. 法律依据:监控措施作为侦查手段,其目的在于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一旦确定无犯罪事实,继续采取监控措施便失去了法律依据。
  2. 分析说明:在无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不解除监控措施是对公民个人权益的侵犯,违反了法律的正当程序原则。因此,应当解除监控措施。

三. 实际操作的建议

  • 提出异议:您可以向负责该案的公安机关提出异议,要求撤案并解除监控措施。
  • 申请复议:如果公安机关不予撤案或解除监控,您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综上所述,经过两年多调查无犯罪事实,不解除监控不撤案是不合理的。您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要求撤案并解除监控措施。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