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没有写抚养费对方不让见小孩是违法的。
首先,关于抚养费,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支付抚养费与探望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不存在相互抵消或制约的关系。即使判决书没有明确写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或支付方式,也不能成为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的理由。
其次,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旨在保障其与孩子之间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必须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义务,如果故意阻碍或拒绝另一方正常行使探望权,将构成违法行为。
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你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解释探望权的法定性和重要性,以及它对孩子成长的积极影响。如果协商无果,你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保障你的探望权。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作出具体判决,并可能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确保判决的执行。
总之,判决书没有写抚养费并不能成为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的合法理由。探望权是法定的,任何阻碍或拒绝探视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你面临这样的问题,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