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孕妇工作时间是违法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于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这是为了保护孕妇的身体健康和胎儿的安全。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些规定,安排了怀孕女职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和罚款处罚。罚款的标准是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计算。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孕妇在工作中遇到了被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