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的地下车位只卖不租,在部分情况下可能不合法。具体分析如下:
产权车位:
公摊车位:
人防车位:
另外,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意味着开发商不能单方面决定只卖不租,而应当考虑业主的停车需求。在一些地方,如山东省,《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综上所述,开发商的地下车位只卖不租,在涉及公摊车位、人防车位以及违反“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法规要求时,是不合法的。如果你所在的小区或开发商存在此类情况,你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