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打工为生的人属于未成年工,不属于童工。
详细分析如下:
童工与未成年工的界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 而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则被称为“未成年工”。
已满16周岁打工者的法律地位:
- 已满16周岁的打工者,按照上述法律定义,并不符合“童工”的标准,因此他们不属于童工范畴,而是属于未成年工。
-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招用这些已满16岁的未成年人并不构成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 尽管已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属于童工,但作为未成年人,他们在工作中仍然享有一定的特殊保护。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 用人单位还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监测他们的身体状况并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
综上所述,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打工为生的人属于未成年工,他们可以合法地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在工作中享有一定的特殊法律保护。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