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欠款人拉货时没要发票,起诉后索要发票是否成立”,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未开票的欠款起诉在法律上并不要求必须有发票作为支持。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呈现是多样化的,不仅限于发票。合同、收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等,都可以作为欠款事实的佐证。因此,即使没有发票,只要您能够提供其他可信的凭证或证据来证明欠款事实,您仍然有权起诉欠款方并追讨款项。
具体到您的情况,欠款人拉货时没有索要发票,这并不影响您后续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通过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如合同、收据、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来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这些证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并可以在法庭上作为呈堂证供。
当然,如果您在起诉前能够尽量完善证据链,包括尝试联系欠款人补开发票或提供其他书面证明等,这将有助于增强您的诉讼地位和胜诉的可能性。但请注意,这并不是法律上的强制要求,而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和胜诉概率的一种建议。
总之,未开票的欠款起诉在法律上是完全可行的,关键在于您是否能够提供足够可信的证据来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因此,建议您在起诉前仔细梳理和准备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