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的问题,人力资源公司代发的工资是否可以计提职工福利费,这主要取决于发票的开具内容。
如果开票内容为“代收代付工资”和“服务费”,那么这部分工资可以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因此可以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的基数。这意味着,如果您公司的发票上注明了这些内容,那么您就可以根据这部分工资来计提职工福利费。
然而,如果开票内容为“外包服务费”,这表示员工完全属于人力公司,这部分费用就不应计入您的工资薪金总额,也就不能作为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基数。
总的来说,您需要查看人力资源公司给您开具的发票内容,以此来判断是否可以将代发的工资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并进一步决定是否可以作为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基数。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的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这也为您在处理相关问题时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最后,我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的财税人员,以确保您的操作符合相关法规,并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公司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