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下班的途中骑电动车自己摔倒了,公司是否赔偿”的问题,我给出以下分析:
通常情况下,公司无需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若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而您所描述的情况是,在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己摔倒,这一般被视为个人责任导致的事故,并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因此公司通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下,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责任。虽然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赔偿,但如果能够证明摔倒是由于道路状况差、其他车辆违规等外界因素导致,且您本人非主要责任,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协助您申请工伤认定,以及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待遇等。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建议您:
总之,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倒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