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仲裁除了工资还能要求什么赔偿-张健律师|法行宝
2025-06-23 劳动纠纷

在拖欠工资仲裁中,除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外,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以下赔偿:

  1. 加付赔偿金:

    •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除支付工资外,还需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以惩戒其拖欠工资的行为。
  2. 经济补偿金:

    • 若因拖欠工资致使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能主张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 加班工资:

    • 如果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加班,且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4. 未休年假工资:

    • 如果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休年假,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通常按日工资的200%支付。
  5. 社保补缴及赔偿:

    • 如果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若因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如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等),可要求赔偿损失。

在申请这些赔偿时,劳动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时效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证据准备: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劳动权益受损及赔偿依据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辞退通知等。
  • 仲裁请求明确:详细列出各项赔偿项目及金额,并说明计算依据。
  • 选择有管辖权的仲裁委:一般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综上所述,在拖欠工资仲裁中,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加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未休年假工资以及社保补缴及赔偿等。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