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管辖约定无关的地方是无效的。下面我将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法律解释
在合同纠纷中,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给某个特定法院进行管辖。这种约定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但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约定管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如果约定管辖的地点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或者违反了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该约定就是无效的。因此,约定管辖约定无关的地方,即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的地方,是无效的。
举例说明
假设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给丙地法院管辖。但如果丙地与这份买卖合同没有任何实际联系,比如既不是合同签订地,也不是合同履行地,更不是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等,那么这个约定管辖就是无效的。如果后续发生争议,甲和乙不能依据这个无效的约定管辖将争议提交给丙地法院,而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法院。
综上所述,约定管辖约定无关的地方是无效的。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注意约定管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避免后续发生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