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什么话可以说-王安春律师|法行宝
2025-06-16 劳动纠纷

在劳动仲裁开庭时,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使用以下话术来应对:

  1. 针对公司提出的未见过或后期补做的证据:

    • “这些证据都是对方单方面制作的,没有我的签名,也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我对其真实性、目的性、关联性均不认可。如果这个字都不是我签的,我要求申请笔迹鉴定。”
  2. 针对对方辩论时与案情无关的内容:

    • “对方所述与本案无关,与我无关,不能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3. 针对公司提供的虚假证据或证人证言:

    • “对方涉嫌虚假诉讼或者作伪证,我方保留追诉合法权益的权利。同时,由于在职员工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我对该证言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不认可。”
  4. 在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的答辩:

    • “本人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公司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我属于雇佣关系或者劳务关系,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5. 在双方出示完证据或质证结束后:

    • “综上所述,对方的所有证据均不能支持或者证明其主张,请求驳回。”
  6. 如果公司拿不出任何证据来反驳你的诉求:

    • “由公司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7. 如果公司拿出了有你签字的证据,但你对证据有异议:

    • “请先出示原件,如果没有原件,我不认可其真实性。即使有原件,该证据与本案事实不相关,我也不认可其证明目的。”
  8. 如果仲裁员提出双方都有过错:

    • “公司应当审慎,有谨慎、注意、监督义务,以此来减免或者免除我的责任。”

在开庭时,务必保持冷静、专业,并紧扣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辩论。同时,注意倾听对方的观点和证据,以便及时作出有针对性的回应。如果有任何不清楚或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地方,可以直接向仲裁员提问或请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