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走逃企业发票如何处理-牛小丹律师|法行宝
2026-08-11 经济纠纷

您好,收到走逃企业开具的发票确实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税务处理案例,我将为您详细解答如何处理这类发票。

一、走逃企业发票的认定

走逃企业,通常指的是那些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这类企业可能因各种原因(如虚构经营地址、无法联系到实际控制人等)被税务机关判定为走逃或失联状态。它们开具的发票,往往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等情形,因此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二、收到走逃企业发票的处理方式

  1. 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

    • 如果您尚未将这类发票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那么根据规定,您应暂不允许抵扣这些发票的税额。
  2. 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

    • 如果您已经将这些发票申报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那么除另有规定外,您需要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这意味着您需要将之前抵扣的税额从进项税额中转出,可能涉及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3. 涉及出口退税的:

    • 如果您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那么这类发票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
    • 如果您已经办理了出口退税,且这些发票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那么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规定追回已退税款。
  4. 涉及消费税抵扣的:

    • 如果您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并尚未申报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的,那么这类发票暂不允许抵扣消费税。
    • 如果您已经申报抵扣了消费税,那么需要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当期不足冲减的应当补缴税款。

三、特殊情况处理

  •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如果您是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且已经申报抵扣了增值税、办理了出口退税或抵扣了消费税,但取得的发票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您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如果符合相关规定,您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

  • 对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如果您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同样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核实后,如果符合相关规定,您可以继续申报抵扣或者重新申报出口退税;如果符合消费税抵扣规定且已缴纳消费税税款的,您可以继续申报抵扣消费税税款。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 加强发票管理:建议您在收到发票时,仔细核对发票信息,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存在疑点的发票,应及时与开票方联系核实。

  • 及时咨询税务机关:如果您对收到的发票存在疑问或不确定如何处理,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的意见。

  • 遵守税收法规:请务必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您的税务处理合法合规。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处理收到走逃企业发票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