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取酬如何认定-袁方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劳动纠纷

关于兼职取酬的认定,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关于兼职取酬认定的详细解答:

一、兼职取酬的基本原则

兼职取酬的认定,首先要看行为人是否实际提供了劳务,以及领取行为是否有法规依据。同时,还需要考虑提供的劳务是否属于本职工作,是否占用了工作时间并影响了本职工作,以及是否利用了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二、不同情形的认定

  1. 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

    • 情形描述:如案例中的刘某,退休后未经批准或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并领取薪酬。
    • 认定依据:根据相关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特定企业兼职或从事相关营利性活动。若违反规定,则构成违规兼职取酬,违反廉洁纪律。
    • 处理方式: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并可能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以政商“旋转门”方式收受好处

    • 情形描述:如案例中的范某,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以“劳务费”名义收受财物。
    • 认定依据: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权钱交易,构成受贿犯罪。即使离职后收受,只要与在职时的谋利行为有关联,就应以受贿论处。
    • 处理方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收缴受贿所得。
  3. 违规收受礼金

    • 情形描述:如案例中的金某,以劳务费为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 认定依据: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即使名义上称为劳务费,但实质上是礼金。
    • 处理方式: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并可能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未经批准在工作日外出参加评审

    • 情形描述:如案例中的杨某,未经批准在工作日频繁外出参加评标评审等活动并领取劳务费。
    • 认定依据:这种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因为占用了工作时间并影响了本职工作的开展。
    • 处理方式: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并可能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特殊情形的考虑

对于高校“双肩挑”人员等特殊群体,其兼职取酬的认定需要更加细致地考虑。如案例中的张某,退休后利用专业技术特长兼职获利,且按规定履行了报告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兼职行为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且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那么一般不构成违纪行为。

四、总结与建议

  1. 严格遵守规定:无论是在职还是退休人员,在兼职取酬时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加强自我约束:作为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应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加强自我约束,避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3. 及时报告与审批:对于需要兼职的情况,应及时向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确保兼职行为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