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稿费侵犯什么权-郑玺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知识产权

不给稿费主要侵犯的是著作权人的获得报酬权。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等多项权利。其中,获得报酬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重要经济权利,即著作权人有权因其作品被使用而获得相应的经济报酬。

具体情形

  1. 合同约定情形:

    • 如果著作权人与使用方(如出版社、网站等)签订了书面合同,并明确约定了稿费的支付方式、金额和时间等条款,那么使用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稿费,就构成了违约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获得报酬权。
  2. 法定许可情形:

    • 在某些法定许可的情况下,如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如果使用方未支付报酬,同样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获得报酬权。
  3. 合理使用情形外的未经许可使用:

    • 除了合理使用(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和法定许可外,任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如果使用方在使用作品后未支付稿费,也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获得报酬权。

法律后果

  • 民事责任: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使用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相应的稿费及违约金。如果使用方拒不支付,著作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使用方支付稿费及赔偿损失。
  • 行政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使用方的侵权行为情节严重,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 刑事责任:虽然一般情况下不给稿费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使用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胁迫等手段获取著作权人的作品并拒不支付稿费,且数额较大,可能构成诈骗罪等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建议

  • 签订书面合同:著作权人在与使用方合作时,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稿费的支付方式、金额和时间等条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保留证据:著作权人应保留好与作品使用相关的证据,如合同、作品样本、使用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的权益。
  • 及时维权:如果发现使用方未支付稿费或存在其他侵权行为,著作权人应及时与使用方沟通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稿费。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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