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可以离休-赵毓丽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什么人可以离休”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离休制度主要是针对我国在革命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作出重大贡献的老干部而设立的。具体来说,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这些干部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巨大贡献,随着年龄的增长,如果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应当离休。

  2. 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副县长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八级以上的干部:同样,这些干部在抗日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建国后继续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如果年老体弱,也应当离休。

  3. 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行政公署副专员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四级以上的干部:这些干部在建国前的革命工作中有着显著的成绩,建国后继续在重要岗位上工作,如果因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也符合离休条件。

  4. 特定历史时期和地区享受特殊待遇的干部:根据相关规定,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以及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此外,已经退休的干部,如果符合上述离休条件,也应当改为离休。

离休不仅是对老干部过去贡献的认可,也是党和国家关心、爱护老干部的具体体现。离休后,老干部在政治上继续受到尊重,生活上得到照顾,各项待遇与所在地区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对待,并切实给予保证。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了解,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