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辞工扣20 是当月的还是上个月的-曹兴龙律师|法行宝
2026-07-29 劳动纠纷

关于急辞工扣20%是当月的还是上个月的,这主要取决于员工离职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以及双方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若员工急辞工未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扣发员工的工资,无论是当月还是上个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若员工急辞工但未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应足额支付工资。
  2. 若员工急辞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时,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部分作为经济损失的赔偿。但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 关于扣除的是当月还是上个月的工资:这通常取决于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或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急辞工时扣除的是当月工资,那么用人单位应按此执行;如果未明确规定,则理论上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扣除当月或上个月的工资,但实际操作中更可能扣除当月工资,因为这与员工离职的直接行为更为相关。然而,无论扣除哪个月的工资,都必须遵守上述的20%限额和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3. 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有合法约定的情况:

    • 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内容合法且向劳动者公示,并明确规定了急辞工的处理方式(包括扣除一定工资作为补偿),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则在劳动者急辞工时,用人单位可按规章制度执行扣除部分工资。同样,若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急辞工会导致的后果(如扣除部分工资),且这些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也可按合同约定执行。

建议与注意事项:

  • 劳动者在离职前应尽量按照法定程序或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 若担心工资被扣除,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明确询问并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 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时,应确保内容合法、合理,并遵循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明确急辞工的处理方式和工资扣除的具体规定。

示例说明: 假设员工月工资为5000元,因急辞工给公司造成损失,且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可扣除当月工资的20%作为赔偿。那么,公司每月最多可从其工资中扣除1000元(5000元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2200元),则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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