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36条什么内容-张振华律师|法行宝
2026-07-27 劳动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核心内容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具体如下:

  1. 条款原文
    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法律赋予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无需满足法定解除条件(如劳动者严重违纪、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等)。

  2. 法律要点解析

    • 协商解除的主体:必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自愿达成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同意。
    • 解除程序:
      • 双方可就解除时间、经济补偿、工作交接等事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建议留存证据);
      • 若未达成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强制解除,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 经济补偿:
      • 若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需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若由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但需注意保留劳动者主动提出的证据(如书面申请、录音等)。
  3. 实务风险提示

    • 避免“协商解除”变“单方解除”:若用人单位以威胁、欺诈手段迫使劳动者同意,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2倍)。
    • 书面协议的重要性:口头协商易引发纠纷,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解除时间、补偿金额等关键条款。
    • 特殊群体保护:对“三期”女职工、医疗期员工等特殊群体,协商解除需谨慎,可能涉及额外限制或补偿。

建议:若您或企业面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补偿计算或风险防范措施,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