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中,如果双方都没到场,仲裁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裁决,具体如下:
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
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法律建议:
对于申请人:在收到仲裁庭的开庭通知后,应合理安排时间,确保能够按时到庭参加仲裁。如果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庭,应提前向仲裁庭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审理。避免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导致撤诉的不利后果。
对于被申请人:同样应重视仲裁庭的开庭通知,按时到庭参加仲裁。如果认为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应在仲裁过程中积极举证、反驳,而不是选择拒不到庭。缺席裁决可能会使被申请人失去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从而承担不利的裁决结果。
可能后果:
如果申请人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被视为撤诉,那么其原本希望通过仲裁解决的争议将无法得到解决,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如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被申请人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被缺席裁决,那么其可能需要承担裁决结果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支付赔偿金、履行合同义务等。如果被申请人对裁决结果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诉讼过程中仍需承担举证责任等法律义务。
总结来说,劳动仲裁中双方都没到场的情况会根据具体原因和法律规定作出不同处理。因此,建议双方当事人都应重视仲裁庭的开庭通知,合理安排时间,确保能够按时到庭参加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