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期食品怎么处罚-李慧律师|法行宝
2026-07-19 侵权纠纷

使用过期食品的处罚需根据具体违法情形确定,主要涉及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大类,具体如下:

  1.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经营过期食品属于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 一般情形: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过期食品,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如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或存在多次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罚款可增至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最低不低于十万元;
    • 特殊主体:若经营主体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或经营过期进口食品,可能面临更严格的处罚,包括吊销许可证等。
  2. 刑事处罚
    若使用过期食品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 基本情形:过期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后果严重: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后果特别严重: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补充说明:

  • 处罚对象包括生产者、经营者(如超市、餐厅等),若为个人使用过期食品自用,一般不构成违法,但若将过期食品提供给他人食用,可能面临行政或刑事责任;
  • 实践中,监管部门会综合考量违法情节(如过期时间、销售数量、是否明知过期等)确定具体处罚幅度;
  • 若因使用过期食品导致他人损害,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医疗费、误工费等)。

建议:若您或您的企业涉及此类问题,可进一步向我说明具体情形(如主体类型、过期食品种类、是否造成后果等),我将为您分析法律风险及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