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挂靠别人的营业执照出了工伤怎样赔偿呢-潘菊律师|法行宝
2026-07-19 劳动纠纷

工厂挂靠他人营业执照发生工伤时,赔偿责任需根据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的法律关系、过错程度及实际用工情况综合判定,通常由挂靠方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被挂靠方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关系认定:挂靠行为本身违法,双方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用工主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但需注意:

  • 责任性质:被挂靠方的责任是“替代责任”,即基于其出借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对挂靠方未履行赔偿义务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 实际用工主体:若工伤员工实际由挂靠方招聘、管理并发放工资,挂靠方是直接用工主体,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示例:A工厂挂靠B公司营业执照经营,员工张某在A工厂工作时受伤。此时,A工厂作为实际用工方需直接赔偿,B公司因出借执照需承担连带责任。

2. 赔偿顺序与追偿权:员工可同时起诉双方,被挂靠方赔偿后可向挂靠方追偿

  • 员工权利:工伤员工可要求挂靠方(实际经营者)赔偿,也可直接要求被挂靠方(营业执照出借方)赔偿,或同时起诉双方;
  • 被挂靠方追偿权:若被挂靠方先行赔偿,其有权根据挂靠协议或过错程度向挂靠方追偿(如挂靠协议约定责任分担,但协议不得对抗第三人)。

示例:张某起诉B公司赔偿后,B公司支付赔偿款后,可依据与A工厂的挂靠协议,要求A工厂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

3. 特殊情形:被挂靠方无过错时的责任限制

若被挂靠方对工伤发生无过错(如未参与经营、未干预用工管理),其连带责任可能被减轻,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证明无过错:需提供证据证明未参与挂靠方的经营、未从经营中获利、未干预用工管理;
  • 司法实践差异:部分法院可能仍要求被挂靠方承担部分责任,以督促其审慎出借资质。

建议:被挂靠方可通过在挂靠协议中明确“禁止用工”“安全责任自负”等条款,降低风险,但此类条款对第三人无效。

4. 操作建议:员工与被挂靠方均需主动维权/防范风险

  • 对员工:
    1. 优先确认劳动关系:若挂靠方未注销,以挂靠方为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2. 若挂靠方无资质,直接以被挂靠方为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3. 同步起诉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确保赔偿到位。
  • 对被挂靠方:
    1. 严格审查挂靠方资质,避免出借营业执照;
    2. 在挂靠协议中明确安全责任、用工管理责任;
    3. 要求挂靠方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工伤保险,转移风险。

总结:挂靠经营下,工伤赔偿责任以挂靠方为主,被挂靠方因违法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员工应同时主张双方责任,被挂靠方需通过协议约定和保险降低风险。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证据材料提供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