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一般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概念,主要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而退休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通常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工伤保险条例》调整,原则上不存在停工留薪期工资。
不过,虽然退休职工不能依据停工留薪期规定获得工资,但如果因工作原因受伤,可根据民事法律规定向雇主主张赔偿。比如,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中,误工费会根据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如果退休职工退休后仍有工作收入,且因受伤导致收入减少,可要求雇主赔偿这部分损失。
需注意的是,具体赔偿情况和赔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案情、证据及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