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学校不给档案找谁解决”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档案管理流程的重要事项,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应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管理。其他单位,包括学校,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是不应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
接下来,针对您的情况,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
与学校沟通:
- 首先,您可以再次与学校的相关部门(如档案室、学生处等)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需求,即希望学校能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您的档案通过专用渠道(如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往您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了解档案去向:
- 如果学校表示无法直接处理或存在其他困难,您可以询问学校是否已经将您的档案转至其他机构,如教育部门、户籍地街道或指定机构等,并获取具体的转档信息和联系方式。
联系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 根据学校提供的信息或您自己的了解,联系您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咨询他们是否已收到您的档案,以及后续的建档流程。
寻求上级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帮助:
- 如果在与学校和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沟通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无法得到解决,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指导。
- 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档案管理机构或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保留沟通记录和证据:
-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保留好与学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记录和证据,如电话记录、邮件往来、书面材料等,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档案管理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事情,它关系到您的个人权益和未来发展。因此,我希望您能够耐心、细致地处理这个问题,并按照上述步骤逐步推进。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问题,都可以随时向我咨询或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