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有立功表现 谁去调取-万继德律师|法行宝
2026-07-12 刑事辩护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其立功证据材料的调取通常由负责该案件的办案机关进行,具体调取主体和程序会根据诉讼阶段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调取主体与诉讼阶段

  1. 侦查阶段:

    • 调取主体: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
    • 程序内容:在侦查阶段,若犯罪嫌疑人提出有立功表现,公安机关会依据法律规定和侦查程序,对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立功线索进行全面调查。这包括核实检举揭发的犯罪行为是否真实、协助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归案等,并收集相关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来证明立功情况。
  2. 审查起诉阶段:

    • 调取主体:人民检察院。
    • 程序内容: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犯罪嫌疑人或其辩护人可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立功线索或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在必要时可自行调查核实,同时也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关于立功情况的说明和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会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进行严格审查判断,以决定是否将立功情节作为从轻、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
  3. 审判阶段:

    • 调取主体:人民法院。
    • 程序内容: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立功情节,法院可要求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也可自行调查核实。法院会对各方提交的证明立功的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并结合庭审质证情况,最终判定是否认定立功以及立功的具体程度。这一判定将直接影响被告人的量刑结果。

二、立功证据材料的提出与配合

  • 提出主体:立功表现的线索或材料通常由犯罪嫌疑人自己或其辩护律师向相关办案机关提出。这是启动立功证据材料调取程序的第一步,也是确保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 配合义务:犯罪嫌疑人或其辩护律师在提出立功线索或材料后,应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调查和取证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三、法律建议与注意事项

  1. 及时提出:犯罪嫌疑人或其辩护律师在发现立功线索或材料后,应及时向相关办案机关提出,以便办案机关能够及时进行调查和取证。
  2. 保留证据:在提出立功线索或材料时,犯罪嫌疑人或其辩护律师应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材料、录音录像等,以备办案机关查验。
  3. 配合调查:犯罪嫌疑人或其辩护律师应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不得隐瞒或伪造。

总结来说,在取保候审期间,若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其立功证据材料的调取是一个涉及多个诉讼阶段和多方主体的复杂程序。犯罪嫌疑人或其辩护律师应及时向相关办案机关提出立功线索或材料,并配合办案机关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同时,办案机关也应依法依规进行审查和认定,以确保立功制度的公正实施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此类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