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请了探亲假到14号,但单位14号突然放假,那14号算不算我请的探亲假”,我们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及相关解释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探亲假期是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的。这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的明确条款得出的结论。这意味着,在您享受的探亲假期内,如果遇到了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这些假日是计入您的探亲假期内的,不会额外增加您的假期天数,但也不会因此减少。
接下来,我们针对您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您原本计划请探亲假到14号,而单位在14号突然放假。这里的关键在于,14号这一天是否原本就包含在您的探亲假期内。如果14号是在您原本计划的探亲假期内,那么无论单位是否放假,这一天都应当算作您的探亲假。因为如前所述,探亲假期是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的。
另外,关于单位放假是否会影响您的探亲假安排,这主要取决于单位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但一般来说,单位的放假安排不会改变您已经申请并获批的探亲假期。除非单位有特别的规定或者通知,明确说明在放假期间探亲假需要做出相应调整,否则您应当按照原计划享受您的探亲假。
综上所述,如果14号原本就包含在您的探亲假期内,那么这一天应当算作您的探亲假,不会因为单位放假而改变。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确认,建议您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以获取最准确和权威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