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可能获得经济补偿,具体赔偿情况如下:
补缴社保是核心诉求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若公司未缴纳,劳动仲裁会裁决公司补缴社保,并承担滞纳金(日万分之五)。注意:补缴社保属于行政范畴,部分地区劳动仲裁可能仅确认劳动关系,由劳动者持裁决书向社保部门投诉补缴,但仲裁裁决仍是关键证据。
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
若公司未缴社保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如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主张经济补偿金,标准为:
温馨提示:社保问题涉及行政与劳动双重程序,建议优先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推动补缴和赔偿。若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如工作年限、工资标准等),可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