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让调休让写请假条员工怎么办-菅秀伟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劳动纠纷

员工遇到单位要求调休但让写请假条的情况,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形处理:

  1. 若调休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调整工作时间安排。若单位已与您就调休日期、调休时长达成合意(例如将周末加班调至工作日休息),此时要求填写请假条可能存在程序瑕疵。
    建议操作:

    • 书面确认调休协议:通过邮件、微信或书面文件与单位确认“因XX日加班,现调休至XX日,双方无争议”,并留存证据;
    • 拒绝填写请假条:向单位说明调休与请假性质不同(调休是法定权利,请假需单位审批),若单位坚持要求,可注明“调休”字样并保留副本;
    • 保留考勤记录:通过企业微信、钉钉等系统截图或纸质考勤表,证明实际出勤情况与调休安排一致。
  2. 若单位单方面强制调休且要求写请假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包括工作时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若单位未与您协商即强制调休,并要求以“请假”形式掩盖调休事实,可能涉嫌侵犯劳动者权益。
    建议操作:

    • 明确拒绝单方面调休:书面告知单位“未协商一致不同意调休安排,要求按原合同履行”;
    • 拒绝填写请假条:向单位说明“未实际请假,填写请假条与事实不符”,若被迫填写,可注明“被迫填写,实际为调休”并留存证据;
    • 收集证据:保留单位强制调休的通知、要求填写请假条的聊天记录或邮件,以及原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的条款;
    • 投诉或仲裁:若单位因此扣发工资或按旷工处理,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调休权利并要求赔偿。
  3. 若调休涉及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加班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若单位以“调休”名义规避加班费支付,可能违法。
    建议操作:

    • 核对调休性质:若调休针对的是休息日加班,单位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费;但若调休针对的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单位必须支付300%工资,不得以调休替代;
    • 要求书面说明:让单位出具书面文件,明确调休对应的是哪一天的加班,并留存证据;
    • 主张加班费:若单位拒绝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可收集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申请劳动仲裁。

总结:调休与请假性质不同,单位要求填写请假条可能存在程序或实体违法。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书面确认、拒绝填写、收集证据等方式维护权益,必要时可依法投诉或仲裁。如有进一步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