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个人联系公对公打款不发货钱还能要回来吗”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只要双方之间存在实际的买卖行为,并且有相关证据能够证明这一事实,那么买卖合同关系在法律上仍然是成立的。这包括但不限于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对账单、送货单等能够证明交易存在和交易内容的证据。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已经通过个人账户向对方公司账户进行了打款,并且有证据证明这笔款项是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但对方却未按照约定发货或提供服务,那么您完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这笔款项。
为了支持您的主张,您需要收集并整理好以下证据:
在收集好证据后,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对方返还款项。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等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同时,如果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还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后,我想提醒您的是,在进行任何交易时,都应当尽量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并明确约定交易主体、标的物状况、价格数量、交付使用、售后维修、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关键条款。这样不仅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还可以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如果确实因为各种原因未能签订书面合同,也一定要注意搜集并留存好相关证据,以防止纠纷发生时陷入举证不能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