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app中三姐弟赡养老人可以约定一方分摊为0吗-郎丰亮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您在个税APP中咨询的三姐弟赡养老人是否可以约定一方分摊为0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以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是由其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的,且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根据最新政策,原每月2000元标准已提高至3000元,非独生子女每人分摊额度相应提高至不超过1500元)。

在分摊方式上,可以选择均摊、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无论选择哪种分摊方式,都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是优先于约定分摊的。同时,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是不能变更的。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三姐弟在赡养老人时,理论上是可以约定其中一方分摊为0的,但前提是其他两方的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人每月1500元的上限,且必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方完全不分摊,可能会引发家庭内部的矛盾或争议,因此建议三姐弟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和赡养能力,合理、公平地分摊赡养老人的支出。

另外,您在个税APP中进行相关操作时,需要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留存备查资料,如书面分摊协议等。如果后续情况发生变化,也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报送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