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怎么出 谁出-赵亮华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工伤认定书的出具流程和出具方,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工伤认定书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申请工伤认定,最终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相应的工伤认定书。

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主体与时间: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是首要的工伤申报义务人,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申请材料: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 审核与受理: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 调查核实: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工作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5. 作出决定: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决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6. 送达与抄送: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清晰地帮助您了解工伤认定书的出具流程和出具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