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税务局与劳动者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终止。但法律并未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订新的劳动合同。因此,从法律层面讲,税务局作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有权与劳动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续签条件: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就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条款达成新的合意。如果税务局愿意续签,且劳动者也同意续签,那么双方可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特殊情形: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且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际操作建议:在续签劳动合同前,税务局和劳动者应当就新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充分协商,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明确和保障。同时,建议双方在续签劳动合同前,对原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以便更好地确定新的劳动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