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试用期间患病可以解除吗-惠开永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劳动纠纷

关于员工在试用期间患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如果员工在试用期间患病,且该病症并不属于录用条件中明确排除的疾病类型(如精神病等特定疾病,且需经有关机构确认),同时员工并未因患病而无法履行其基本的岗位职责,那么用人单位通常不能仅凭员工患病就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因为,在试用期内,员工同样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益,包括在患病时享有医疗期等。

然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间被确诊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且该疾病在录用条件中被明确列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同时经过有关机构确认,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一点在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间问题的复函》以及原劳动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都有明确规定。

另外,我们还需要注意到《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在试用期间患病,且处于规定的医疗期内,那么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解除情形。

综上所述,员工在试用期间患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员工的病情、录用条件、医疗期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如果员工病情并不严重,且能够履行基本岗位职责,同时处于医疗期内,那么用人单位通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病情严重,且属于录用条件中明确排除的疾病类型,同时经过有关机构确认,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谨慎对待,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引发不必要的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