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法废止没有-曾惠媛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行政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已经废止。具体来说:

  1. 废止时间与背景:

    •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随着《监察法》的施行,《行政监察法》同时废止。这是为了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
  2. 废止后的法律衔接:

    • 《监察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监察体制的重大变革,它整合了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形成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 对于原由《行政监察法》调整的行政监察行为,现在由《监察法》进行规范。这意味着,在新的监察体制下,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更加全面、严格和高效。
  3. 对公众的影响:

    • 对于普通公众而言,虽然《行政监察法》的废止可能不会直接产生显著影响,但了解这一法律变革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方向和目标。
    • 同时,公众也可以更加关注和支持监察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4. 后续法律发展:

    •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也将不断完善和发展。公众可以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您对行政监察、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或相关法律法规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我会结合我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您提供全面、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