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属于刑法第几章-胡明华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劳动纠纷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之外的独立章节,具体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该条款位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下的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但需注意,其核心保护的是劳动者的财产权及劳动报酬权,具有独特的犯罪构成与量刑标准。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析:

一、罪名定义与构成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其犯罪构成包括:

  1.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2. 主观方面: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负有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且有能力支付,却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3. 客体要件: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二、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罚如下:

  1. 基本刑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加重情节: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造成严重后果”通常指的是导致劳动者生活陷入困境、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等。
  3. 单位犯罪: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 从宽处理: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实际案例与法律意义

在实际案例中,如某工厂老板通过转移工厂设备、资金等方式逃避支付工人工资,且数额较大,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其行为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依法受到惩处。该罪名的确立对于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四、法律建议

如果你遇到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收集证据: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和应得劳动报酬。
  2.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3.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不支付,且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咨询专业律师(如我)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援助。

作为胡明华律师,我专注于劳动纠纷领域,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劳动纠纷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援助,帮助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