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告上法庭后法庭让调解 对方不理会怎么办-高万春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行政纠纷

若对方在法庭调解阶段不理会,可采取以下措施:

  1. 申请法院继续调解或直接进入审理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调解需双方自愿。若对方明确拒绝调解,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终止调解程序并转入正式审理阶段。法院在审查后,若认为调解无继续可能,将依法安排开庭审理。此时需注意:

    • 调解记录可作为后续审理的参考,但对方拒绝调解的行为本身不构成对其不利的证据;
    • 需在申请中明确说明对方拒绝调解的具体表现(如未出席调解会议、明确表示反对调解等),以支持法院尽快转入审理。
  2. 准备诉讼材料,强化己方主张的证据链
    调解阶段对方不理会,可能意味着其希望通过正式审理解决争议。此时需重点完善以下材料:

    • 核心证据:确保合同、交易记录、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的完整性,必要时申请法院调取对方未提交的证据(如银行流水、监控录像等);
    • 法律依据:针对争议焦点(如违约责任、赔偿范围等),整理相关法条及司法解释,形成书面法律意见书提交法院;
    • 对方抗辩预判:分析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如诉讼时效、免责条款等),提前准备反驳证据及法律依据。
  3. 关注对方行为是否构成“恶意拖延诉讼”
    若对方在调解阶段无正当理由拒不参与,且在后续审理中存在故意拖延行为(如多次申请延期开庭、拒不提交证据等),可向法院提出:

    • 要求对方承担因拖延产生的额外诉讼费用(如公告费、鉴定费等);
    • 在判决中明确对方因恶意拖延需承担的赔偿责任(如逾期利息、律师费等);
    • 极端情况下,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申请法院对对方处以罚款或拘留(需以对方存在妨碍诉讼行为为前提)。

实务建议:

  • 调解阶段对方不理会,可能是其诉讼策略的一部分,需保持冷静,避免因情绪化回应影响后续审理;
  • 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了解对方拒绝调解的具体原因,针对性调整己方诉讼策略;
  • 若涉及金额较大或案情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参与诉讼,以专业手段应对对方可能的抗辩。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