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人和受贿人串供后如何突破-詹振郊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刑事辩护

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串供的情况下,突破案件的关键在于通过多维度证据收集、策略性审讯技巧以及法律程序的合理运用,瓦解串供的稳定性,还原案件事实。具体可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

1. 从证据链角度突破

串供的本质是试图通过虚假陈述掩盖事实,但证据链的完整性不受串供影响。可通过以下方式突破:

  • 客观证据优先:重点收集银行流水、转账记录、通讯记录(如短信、微信、通话录音)、监控录像、行贿物来源及去向等客观证据。例如,若行贿人声称“未转账”,但银行流水显示其账户在特定时间向受贿人账户转入大额资金,即可直接证明行贿事实。
  • 证人证言补充:寻找与行贿人、受贿人有关联的第三方证人(如中间人、行贿物提供者、受贿人亲属等),通过其证言佐证案件事实。例如,中间人可能知晓行贿的具体金额、时间或方式,其证言可成为突破口。
  • 鉴定意见辅助:对涉案物品(如现金、礼品)进行指纹、DNA鉴定,或对电子数据(如删除的聊天记录)进行恢复,通过技术手段固定证据。例如,若受贿人声称“未接触行贿物”,但行贿物上检测到其指纹,即可反驳其辩解。

2. 从审讯策略角度突破

串供的稳定性依赖于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的“默契”,但审讯中可通过心理施压、分化瓦解等方式打破这种默契:

  • 分化审讯:分别审讯行贿人与受贿人,通过对比两人陈述的矛盾点(如行贿时间、地点、金额等)揭露串供。例如,行贿人声称“行贿时间为上午10点”,但受贿人声称“当天上午在外地开会”,通过调取会议记录或出行记录即可戳穿谎言。
  • 政策攻心:向行贿人或受贿人阐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法律政策,强调串供可能面临的更严厉处罚(如《刑法》第307条规定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或“妨害作证罪”),促使其主动交代。
  • 细节追问:针对串供中可能忽略的细节(如行贿物的包装、交付时的环境特征、双方对话内容等)进行反复追问,若两人陈述不一致,即可暴露串供。

3. 从法律程序角度突破

通过合法程序限制串供的可能性,并强化证据的合法性:

  • 申请限制人身自由:对可能串供的行贿人或受贿人,依法申请刑事拘留或逮捕,切断其串供的机会。例如,若两人已被取保候审,可能通过见面、通话等方式串供,此时可向办案机关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 申请技术侦查措施:对可能继续串供的案件,依法申请监听、监控等技术侦查手段,固定其串供的证据。例如,若行贿人与受贿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通过电话串供,监听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
  • 排除非法证据:若串供证据是通过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方式获取的,可依法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4. 从行贿人动机角度突破

行贿人通常有明确的动机(如谋取不正当利益),可通过揭露其动机促使其交代:

  • 利益关联分析:分析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如项目合作、职务晋升等),向行贿人阐明“交代事实可争取从轻处罚,否则可能面临更重处罚”的利害关系。
  • 退赃压力施加:若行贿人已通过行贿获取利益(如项目合同、职务晋升),可要求其退还非法所得,并通过退赃情况评估其认罪态度,促使其主动交代。

总结

突破行贿人与受贿人串供的核心在于“以证据为基石,以策略为手段,以法律为保障”。通过收集客观证据、分化审讯、合法程序限制以及揭露行贿人动机,可有效瓦解串供的稳定性,还原案件事实。若您遇到此类案件,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方案,我会结合案件细节为您提供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