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个人原因离职后能否再入职原单位以及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说,个人原因离职后是可以再入职原单位的,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劳动者基于自身原因申请辞职,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双方劳动关系即解除。但离职后,如果劳动者发现原用人单位更适合自己,且原用人单位存在岗位空缺并愿意重新录用,那么劳动者是可以再次入职原单位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工作年限的中断:重新入职后,您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将会中断。这意味着,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时,可能只会考虑您重新入职后的工作年限,而非连续计算。这可能会影响到您最终能获得的经济补偿或赔偿的数额。
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重新入职原单位,用人单位应当与您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新的入职时间、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条款。这有助于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试用期的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如果您在第一次入职时已经与用人单位约定过试用期,那么在您重新入职时,用人单位不能再要求与您约定试用期。
结合您提供的案例来看,阿英在离职后次日即提出返岗,并经原用人单位同意后正式返岗。由于间隔时间较短,且对原用人单位的经营活动影响轻微,同时原用人单位未与阿英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工资条仍载明其入职时间为首次入职时间,因此法院认定阿英不存在实际离职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离职后重新入职的情况都会得到如此认定,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综上所述,个人原因离职后是可以再入职原单位的,但需要注意工作年限的中断、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试用期的约定等关键点。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您在重新入职前与原用人单位充分沟通并明确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