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饲养人可免责的情形有-高歌律师|法行宝
2025-05-24 侵权纠纷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时,饲养人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免责。以下是对免责情形的详细阐述:

  1. 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

    • 情形说明:若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如主动挑衅、攻击动物,饲养人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同样,若受害人对损害存在重大过失,如明知动物习性仍冒险接近,饲养人的责任也可以减轻。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 第三人的过错:

    • 情形说明:若损害是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的,如第三人挑逗动物引发攻击,饲养人可以免责。此时,被侵权人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饲养人在赔偿后也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 其他法定免责事由:

    • 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动物致害,饲养人可以免责。
    • 受害人同意:若受害人明确同意承受可能的风险(如参加驯兽表演),饲养人在该风险范围内免责。不过,这种免责情形在实践中较为罕见,且需严格证明受害人确实明确同意了相关风险。
    • 动物园尽到管理职责:对于动物园而言,若能证明已采取合理安全措施并尽到管理职责,当动物园内的动物致害时,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综上所述,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时,饲养人的免责情形主要包括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第三人的过错以及其他法定免责事由。然而,饲养人在日常管理中仍应加强对动物的管理和看护,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赔偿责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