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承担什么责任-刘荟萍律师|法行宝
2025-11-18 侵权纠纷

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原则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存在一些特定情形会影响责任的承担。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析:

一、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确立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基本框架,即“谁饲养,谁负责”。这意味着,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或减责情形,否则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需对动物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二、责任减轻或免除的情形

  1. 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

    • 若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挑衅或存在重大过失导致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主张减轻甚至不承担责任。例如,某人明知某狗凶猛仍故意挑逗,结果被咬伤,此时狗主人可依据此规定减轻或免除责任。
    • 重大过失:当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时,同样可以减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比如,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他人设有明显警示标志的养殖区域,被里面的动物所伤,此时受害人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动物饲养人可以相应地减轻赔偿责任。
  2. 动物园尽到管理职责:

    • 对于动物园内的动物造成的损害,若动物园能够证明其已尽到管理职责,如设置明显警示标识、有专人看管等,则可主张免责。但游客自身违反规定导致的损害除外。

三、特殊情形下的责任承担

  1. 违反管理规定未采取安全措施:

    • 若饲养人或管理人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遛狗不牵绳),导致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即使被侵权人有一定过错,也只能减轻而不能完全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2.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

    • 对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或其他危险动物造成的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无过错责任,即无论被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只要损害发生,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 遗弃、逃逸的动物:

    • 遗弃或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强调了饲养人对动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
  4. 因第三人过错:

    • 若动物的致害行为是由第三人的过错引起的(如第三人故意刺激动物),被侵权人有权选择向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向第三人请求赔偿。饲养人或管理人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四、实际操作建议

  • 饲养人或管理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动物的管理和看护,确保动物不会对他人造成损害。例如,遛狗时牵绳、为宠物佩戴嘴套等。
  • 公众: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故意挑衅或接触不明动物,以减少不必要的伤害和风险。一旦发生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事件,各方应依法理性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健康。

总结来说,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原则上需承担侵权责任,但具体责任承担需根据损害发生的原因、被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饲养人或管理人的管理职责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