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当月离职当月可以2次入职”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的是劳动关系的变更以及社保缴纳的相关规定。
首先,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来看,员工在当月内离职并再次入职同一家公司,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是,这通常取决于公司的内部政策和实际操作流程。有些公司可能出于管理上的考虑,不允许员工在同一个月内多次入职和离职,因为这可能会给公司的管理带来不必要的复杂性。
其次,关于社保缴纳的问题,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入职当月为其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和生育保险参保,并在办理参保当月缴费。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在职工离职当月为其办理停保,并缴纳当月社保费。如果员工在当月内离职并再次入职新公司,那么社保的缴纳就会变得相对复杂。
具体来说,如果员工在原单位还未申报缴纳当月社保费的情况下离职,并立即入职新公司,且两家单位都同意,那么可以由新单位到社保局办理“变更当月缴费单位”的业务。这样,新单位就可以缴纳员工入职当月的五险,而原单位则只需缴纳当月的工伤保险费。但是,如果原单位已经申报并缴纳了当月社保费,那么员工在再次入职新公司时,新公司就无法再为其缴纳当月的社保费了。
因此,虽然从法律上来说,当月离职当月再次入职同一家公司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受到公司内部政策和社保缴纳规定的限制。所以,如果您有这样的需求,建议您先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以便做出更合适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