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伤残鉴定没出报告时,可以尝试跟保险公司协商不按伤残计算赔偿,但协商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且可能面临一定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协商的可行性
- 从协商自由角度:在法律层面,双方当事人有权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在伤残鉴定报告尚未出具的情况下,您与保险公司就赔偿方式和金额进行协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例如保险公司同意不按照伤残标准进行赔偿,而是以其他方式(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并且将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那么这种协商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当遵守。
- 从保险公司角度:保险公司出于降低理赔成本、尽快解决纠纷等考虑,可能会愿意与您进行协商。尤其是在一些情况比较复杂,伤残鉴定结果可能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倾向于通过协商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协商的风险
- 赔偿金额可能不合理:由于没有伤残鉴定报告作为客观依据,您可能难以准确判断自己应得的赔偿金额。在与保险公司协商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利用这一信息不对称,压低赔偿金额。例如,您可能实际上构成了伤残,但因为没有鉴定报告,保险公司只按照非伤残的标准给予少量赔偿,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 协商结果可能不被认可:即使双方达成了协商协议,如果后续您发现赔偿金额明显不合理,或者出现了新的证据表明您应该按照伤残标准获得赔偿,那么要推翻之前的协商结果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因为协商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否则一般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
建议
- 谨慎协商:在伤残鉴定报告未出具前与保险公司协商,您需要充分了解自己的伤情和可能的赔偿范围,做好充分的准备。可以咨询专业的医疗人员,了解自己的伤情是否可能构成伤残以及大致的伤残等级,以此为依据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争取合理的赔偿。
- 保留证据: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与保险公司的沟通记录、协商协议草案等。这些证据可以在后续出现纠纷时,为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支持。
- 等待鉴定结果:如果可能的话,建议您等待伤残鉴定报告出具后再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伤残鉴定报告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根据您的伤情和相关标准作出的客观评价,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以鉴定报告为依据进行协商,可以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信息不足而导致的不合理赔偿。
如果您在协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欢迎随时向我咨询。